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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人员如何进行调离和调入?
时间:2014-02-25    文章作者:信源资讯     浏览次数:9824     [打印本页]     [加入收藏]

人员调离:

情况一:

第一步:登录“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点击左侧功能栏“人员管理-人员调离、调入”,弹出“人员调离”界面。(如图3-2-1

 

3-2-1

 

第二步:勾选人员,点击“人员调离”,系统弹出确认对话框。如图3-2-2

 

图3-2-2

 

第三步:点击“确定”后,系统弹出提示“调出成功”即为成功调离该人员。如图3-2-3

 

图3-2-3

情况二:

若原单位无法通过系统进行人员调离,可以通过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主管部门进行人员调离,具体情况如下:

解决方法一:如新、旧单位属于同一省份,需联系当地省厅了解调离事宜及所需材料;

解决方法二:如新、旧单位属于不同省份,需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调离事宜及所需材料。

人员调入:

 

第一步:登录“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点击左侧功能栏“人员管理-人员调离、调入”,弹出“人员调入”界面。如图3-2-4

 

图3-2-4

 

第二步:首先要在“人员管理-人员信息”里面添加该人员,再去“人员调离、调入”页面勾选人员,点击“人员调入”,系统弹出确认对话框。如图3-2-5

 

图3-2-5

第三步:点击“确定”后,系统弹出提示“调入成功”即为成功调入该人员。如图3-2-6

图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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