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离:
情况一:
第一步:登录“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点击左侧功能栏“人员管理-人员调离、调入”,弹出“人员调离”界面。(如图3-2-1)
图3-2-1
第二步:勾选人员,点击“人员调离”,系统弹出确认对话框。如图3-2-2
图3-2-2
第三步:点击“确定”后,系统弹出提示“调出成功”即为成功调离该人员。如图3-2-3
图3-2-3
情况二:
若原单位无法通过系统进行人员调离,可以通过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主管部门进行人员调离,具体情况如下:
解决方法一:如新、旧单位属于同一省份,需联系当地省厅了解调离事宜及所需材料;
解决方法二:如新、旧单位属于不同省份,需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调离事宜及所需材料。
人员调入:
第一步:登录“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点击左侧功能栏“人员管理-人员调离、调入”,弹出“人员调入”界面。如图3-2-4
图3-2-4
第二步:首先要在“人员管理-人员信息”里面添加该人员,再去“人员调离、调入”页面勾选人员,点击“人员调入”,系统弹出确认对话框。如图3-2-5
图3-2-5
第三步:点击“确定”后,系统弹出提示“调入成功”即为成功调入该人员。如图3-2-6
图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