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八项突出问题
记者从市委获悉,为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将用两年时间,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八项突出问题。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坚持惩防并举,采取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突出问题包括如下八方面: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
——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
——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
——一些地区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个别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手续不全或无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
——建设工程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执法不力。
据悉,市委、市政府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有形交易市场,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初步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不断深化相关改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摘自《哈尔滨日报》2009.11.07 记者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