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设计处、直辖市建委设计处、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及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建设部2005年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颁布,有效期为两年(截止期到2007年10月)。建设部在2007年中征求了部分省市和企业的意见,在报表制度的截止期前向国家统计局提出原报表制度延续两年的要求,已经收到《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字【2007】132号),批准继续执行,有效期两年(截至期到2009年10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升级有关说明
目前勘察设计统计报表软件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各省市、自治区勘察设计单位可以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系统功能下的——在线升级,进行软件升级,具体升级方法:
1、在线升级
企业软件是“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EIV4.0或者EIV4.1版本的企业(即含有身份锁版本),只需直接运行系统功能——在线升级,按照“在线升级”的提示,即可完成软件报表模块的升级。
2、下载升级包
如果企业软件是“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EIV4.0以下版本的企业,可以通过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ir.com.cn)下载升级软件包,然后运行该软件即可以将统计报表模块进行升级。
二、2007年统计年报上报时间
如果已经完成勘察设计统计报表软件升级的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据上报,2007年统计年报数据上报的具体时间:
1) 企业上报年报的时间:2008年2月底之前(除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2) 企业如果准备在2008年1月28日之前进行上报,可以继续使用原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上报,上报表格右上角的国家统计局批文号和有效期(失效),可以忽略不计;
3)企业如果准备在2008年1月28日之后进行上报,建议进行软件升级之后进行上报,原有数据库输入的数据将不会有任何影响;
为了提高统计年报数据上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统计年报数据上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希望广大勘察设计单位能够及时的进行软件升级,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统计年报数据上报工作。
如果在统计年报数据上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88018266、88018268。
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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